关于下达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

2024-05-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经研究,现核定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资金,项目代码:Z135050009055),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职业教育投入工作,优化教育支出结构,落实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的要求,健全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体制,筹集更多资金用于职业教育发展。要充分发挥省级统筹作用,注重提高投入效益,突出支持重点,资金分配向边远、民族、脱贫地区以及主要经济带等区域经济重点发展地区倾斜,向国家或地方急需特需专业倾斜,支持办好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

二、根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70号)等有关要求,提升计划资金重点支持各地落实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推进职业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双师型”专任教师等师资培养培训等。

三、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试点的通知》(财教〔2023〕1号)要求,中央财政对试点省份予以奖补。具体标准是:浙江、云南每省奖补6000万元,四川、河南每省奖补5000万元,湖南、福建每省奖补4000万元。

四、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提升计划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使用进度,强化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沉淀闲置。在分配提升计划资金时,要统筹支持包括技工院校在内的各类职业学校;在安排具体项目时,应当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资金的统筹,防止资金、项目安排交叉重复。

五、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根据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申报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申请及分配预算、调整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地区

2024年预算数

提前下达金额

此次下达金额

合计

3125740

2813166

312574

北京

26800

30384

-3584

天津

30630

31545

-915

河北

156900

143343

13557

山西

92190

79452

12738

内蒙古

69970

58455

11515

辽宁(不含大连)

49570

52983

-3413

大连

4920

4824

96

吉林

65120

53730

11390

黑龙江

79010

69498

9512

上海

25380

18981

6399

江苏

87680

93780

-6100

浙江(不含宁波)

79360

71496

7864

宁波

7860

9009

-1149

安徽

215360

198594

16766

福建(不含厦门)

92270

82377

9893

厦门

7080

5535

1545

江西

134350

117378

16972

山东(不含青岛)

118930

111780

7150

青岛

7930

6759

1171

河南

233990

206019

27971

湖北

131870

115416

16454

湖南

166530

149211

17319

广东(不含深圳)

109940

98820

11120

深圳

6450

12492

-6042

广西

130770

118593

12177

海南

73200

64404

8796

重庆

108210

102051

6159

四川

150040

124632

25408

贵州

119070

102402

16668

云南

104630

93537

11093

西藏

40950

33840

7110

陕西

107080

105255

1825

甘肃

82520

73305

9215

青海

60900

53919

6981

宁夏

58770

49086

9684

新疆

78350

62523

1582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1160

7758

3402



附件2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专项名称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教育部

省级财政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省级主管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资金
情况

   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补助

见本文件附件1

              地方资金







目标1:高职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
目标2: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目标3:职业院校教师素质不断提高;
目标4:服务对象满意度提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高职生均拨款水平

≥12000元

质量指标

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率

比上年提高

“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

实现正增长

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结业率

≥9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高职毕业生平均就业率

≥90%

中职毕业生平均就业率

≥90%

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持续增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参加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学员满意度

≥90%

参加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学员所在单位满意率

≥90%

用人单位对职业院校毕业生满意率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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